扶贫的基本原则就是“谁贫困扶持谁”,根据相关专家和相关部门的调研结果显示,国家的扶贫资金用到真正的贫困户身上的并不多,却让生产企业和经营大户从中得到了很多好处 ,加上地方政府的不同程度的截留,导致落实扶贫资金问题也没有到位。对此,走访了一些贫困户,他们也认为扶贫资金给了生产企业和经营大户不合适。 1、改变小额贷款用途 小额信贷本来就是专门用来发展产业的,然而,很多地区曲解了扶贫政策,合作社或者企业把大量的小额贷款资金以贫困户的名义统一拿到合作社或者企业使用,这些大户和企业并没有把资金全部用于发展当地的产业,也没有带动贫困户的产业,而是每年给贫困户一点分红。 2、大部分补贴给了大户和企业 很多村都有合作社,他们通过产业带动贫困户发展,达到一定规模,国家就给与30万的产业直补资金,而贫困户最多只能领到3000元,有的贫困户投入的资金利息都比补贴到的钱要多。 3、农民想要发展产业没有资金 60岁以上的人和没有成家的人没有贷款资格,有逾期贷款和原来贷款没有还清的人也不能贷款,户主有疾病和残疾的人也贷不到款,农民那拿什么来发展产业呢? 4、扶贫资金整合力度不够 各主管局都在强调自身利益,也存在上级每年都要对各行业的专项资金效益进行检查,因此上,各行业都愿意把自己的专项资金用于自己的领域,比如林业上就强调的是林业扶贫,不愿意把林业资金用于加工业方面。因此上,各级政府就没有完全整合资金,造成有些行业的资金闲置,影响了扶贫进度和扶贫效益。 5、其他产业不予扶持 地方政府强调的是主导产业,并不见得真的适合当地长远发展,而有些贫困户选准了其他产业,就不在补贴目录上,不但得不到扶贫贷款的扶持,也没有产业直补资金补贴。 造成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有些地方没有自己的思路,不深入调查研究,把扶贫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落实在会议上,造成贫困户满意度不高,值得深思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