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坠湖公交 悲剧根源# 商洛市某村小广场,几个人同时刷到了贵州坠湖水悲剧相关报道和文章,有的农民大声发泄,有的人唉声叹气,过来人则是长吁短叹。 强拆并不是贵州发明的,似乎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开发商为了震慑,扬言一个人命价80万,只要你敢来,于是变有了老头子老太太当炮灰,死缠烂打的局面产生。 某些政府组成的拆迁队,半夜将“钉子户”全家拉走几百公里,等到他们返回来,已经夷为平地现象广为流传。 山东省扯点并村也有很多负面报道,拆完了才知道几年都不会有新的住房,有的甚至于在没有拿到施工许可证的就将老年人赶出来,住在铁皮房里面。 各地的异地搬迁户旧宅基地拆迁也遇到了类似情况,哪些在城市里还没有找到稳定的就业门路群体,就不敢将祖业(老家的房产、林地、承包地和零星树丢掉),但是三项协议已经摆在那里,拆迁队经常反复通知拆迁…… 人类的野性早已经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而消失,不可能天做被子地做床,过着原始人的生活,住房问题是每个人赖以生存的最大的保障,也是最低的生存基础,如果依照其他的措施而忽视了人性,也就不需要多什么道理了。 就贵州公交坠胡事件,当事人在事件发生以后也积极采取了相关保护措施,最后在毫无保障的前提下选择了轻生,但是他的错误点在于公交车上的无辜的老百姓。因为法律解决不了他的冤情,政策也并不能保障他的基本权利,等待着的是所谓的原则。 这个社会上,所有人最怕的就是原则,然而,这些所谓的原则正是极少数人最有利的武器,兵不染血,无往而不利。 不可否认,是,这些讲原则的人,对于自己、亲属和利益团体并不讲原则,最多使用的是通融,这就是他们最大的福利。 农民最知道仁义礼智信,最相信因果报应,农民和农民之间的关系就靠着信任、和睦、向善维持,面对很多事都很无奈,但他们还是选择了适应,再适应。